发布单位 | 北京市民政局 |
受理单位 | 社区居委会 |
办理条件 | 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常住外埠老年人 |
政策内容 | 本市老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;外埠老人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交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统一印制、在暂住地派出所办理的《暂住证》复印件一份;港澳台和归国华侨人员提交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相关户口登记证明或《临时住宿登记表》及其复印件一份;外籍人员需提交永久居留证及其复印件一份。办理地点:户籍所在地社区或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。 |
发布日期 | 2017-03-07 |